记者从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全市范围的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已全面开展,下面这些乱象都将被整治!
1.在商品房屋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背购房者意愿,以胁迫或恐吓等暴力方式,违法将未竣工验收的房屋强行交付等行为,房地产中介采取欺诈、瞒骗、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对付客户,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等行为;
2.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房屋租赁中介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行为;
3.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收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强制拆迁或煽动非法阻止政府正常征收工作的行为;
4.在物业服务中过程中,恶意插手物业服务管理事务,以暴力手段强行进驻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采取非法手段严重滋扰业主或干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改选;非法控制物业小区沙石、铝合金等建筑材料供应,在小区内高价销售、强买强卖、垄断经营、圈地收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霸占小区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严重侵害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等涉黑涉恶问题;
1.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资质过期后未办理相关手续仍进地产开发经营;
7.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1.履职工作中,不服从、不配合、不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不按程序或不具备条件强行召开业主大会、拒不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协调会议、拒不移交相关材料、拒不执行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
2.不依法履职尽责,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对立,未经业主大会授权,煽动业主擅自解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相对立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3.业主委员会成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费、停车费或者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利益、报酬。
外五旗县区可参照市住建局的整治方案,自行组织开展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市住建局适时开展监督指导工作。
此次整治9月底结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如有在房屋交易、物业管理服务、住房公积金、房屋征收等过程中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市住建局信访部门进行投诉,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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